发表时间: 2024-02-29 18:06
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,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,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,蓬莱区决定推动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,现将有关变更通知如下:
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行 的前提下,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,有利于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,对于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、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。积极推动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,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、宽度不超过2.2米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,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。
本公告自2024年3月8日零时起开始实施,特此公告。
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
来源:蓬莱交警